LDSports乐动体育手机版App下载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
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工作,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和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,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
第一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、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和纪检监察审计室、教务处、招生就业处、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;制定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,全面负责组织和协调学生转专业管理工作,遵循相关程序并公示后上报教育厅拟转专业学生名单。
第二条 各学院成立以主要领导负责的转专业工作小组,接受学生咨询和转专业申请,转出学院根据本管理办法,审核申请转专业学生的相关材料,会同学生申请转入学院审核签署意见,汇总上报申请转专业学生材料。
第二章 转专业的条件
第三条 新生报到时,必须按录取专业注册入学,不得申请转专业。
第四条 已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:
(一)在校学习满一学期;
(二)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的;
(三)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要求的;
(四)注册手续齐备的;
(五)非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全日制在籍在读学生;
(六)本学期所修的各科成绩全部合格的;
第五条 在满足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下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以申请转专业;
(一)转专业前在本专业所修的各科成绩均合格,该专业在籍在读学生中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10%以内的;
(二)经转出、转入学院认定,教务处审核,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已与转入专业相关的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或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民营、股份制企业签订订单培养协议,毕业后到该单位就业的;
(三)因为身体健康原因,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、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;
(四)学生休学、申请保留学籍后复学,因学校已无原来所学专业对应年级接收的,可申请转入同类、同一层次相近专业学习;
第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,不得申请转专业。
(一)超过本级学生办理转专业期限以上者;
(二)未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;
(三)艺术类、体育类、普通文史类、理工类专业互转的;
(四) “三校生”录取专业转入非报考专业类型的;
(五)五年一贯制与三年制统招专业互转的;
(六)正在休学或申请保留学籍的;
(七)已达到退学条件的;
(八)从外校转入我校的。
第三章 转专业的申请及审批程序
第七条 已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学习满一学期可根据条件申请转专业。
(一)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且只能填报一个志愿。
(二)学生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“转专业申请审批表”, 以及符合转专业条件的证明材料;一并交回学生所在学院。转出专业所在学院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透明的原则,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相关材料、学分绩点、排名等按学校已制定的转专业的条件、要求、考核办法等负责对转专业学生申请的严格审核,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。将签署意见的《LDSports乐动体育手机版App下载学生转专业审批表》和审核汇总表报教务处复审。
(三)教务处复审后,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汇总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。
(四)审核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。
(五)受理时间:
填表时间:对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申请,原则上应在一年级第一学期期末结束前三周提出,逾期不予受理。
学校审核、审批时间: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前五周。
学校公示时间:学校审核同意后的转专业名单,在学校公告栏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。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转专业名单报教育厅备案。
由教务处及时通知转出、转入学院及相关部门;转出学院及时通知学生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报到注册。未同意转专业的学生,相应学院通知学生仍在原专业继续学习。
第八条 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,在尚未办妥有关手续前,必须参加原专业学习,否则,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
第九条 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第十条 创新实践、休学创业的学生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,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,应向学校提出申请,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。
第十一条 学生转专业后,执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,毕业资格按照转入专业的要求进行审核。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,经转入学院确认并报教务处审核后,予以认定;转入新专业后,如有未修读的课程,必须通过课程考核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。
本规定从2017年9月1日起试行。此前学校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,以本规定为准。本规定若与上级主管部门新颁布的规定不一致时,以上级主管部门新颁布的规定为准。